辦理營業執照注冊號變更證明,需要提供給工商局什么資料?
主要
需要的資料如下:(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工商局專門的表格填寫蓋章;(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變
更決議或者決定;(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
他文件。經營范圍的變更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應當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簽
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梢运阉飨?輝衡網,了解看看
企業注冊號變更證明怎么寫?
我有點不理解,怎么會變更注冊
號呢?一個企業只要注
冊以后,就會有一個注冊號??梢宰兏髽I名稱,可以變更法
人代表,也可以變更股東,可以變更注冊資金,
也可以變更經營范圍,但萬變不離其宗,其注冊號是不能變更的
。除非另行注冊,否則注
冊號碼是不變的。
工商注冊號是什么?和營業執照上的一樣么?
注冊號叫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就是營業執照上面的號碼,2015年10月1日起,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
所謂“三證合一”,就是將企業依次申請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三證合為一證,提高市場準入效率;“一照一碼”則是在此基礎上更進一步,通過“一口受理、并聯審批、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實現由一個部門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
業執照。
標準規定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用18位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表示,分別是1位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6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9位主體標識碼、1位校驗碼。
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機構類別代碼、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和校驗碼五個部分組成,并對涉及到的組織機構、法人、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概念作出了規定。
2016年6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從2016年10月1日起,全國范圍內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各地將在原有的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改革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推進“五證合一”改革。
全面推進“五證合一”,減輕企業負擔
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國務院法制辦等五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確保10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
根據通知,在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
改革后,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于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企業,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2018年1月1日前,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參考資料來源:
參考資料來源: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名稱和法人變更之后注冊號會變嗎?不發生變化。
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七項登記事項辦理變更登記時,
營業執照的注冊號均不發生改變。
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冊資本、公司類型、經營范圍、營業期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公司的公司類型、登記事項辦理變更登記時,營業執照的注冊號會發生改變。
因為營業執照包括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個體工商戶等,這些營業執照注冊號的編號規則就是按照營業執照的種類來確定的。
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其格式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規定。
其登記事項為:名稱、地址、負責人、資金數額、經濟成分、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從業人數、經營期限等。
營業執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應當置于公司住所或營業場所
的醒目位置,營業執照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
沒有營業執照的工商企業或個體經營者一律不許開業,不得刻制公章、簽訂合同、注冊商標、刊登廣告,銀行不予開立帳戶。